美国国家利益豁免
移民法案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简称NIW)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优先 (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简称EB-2)的一个特例。在正常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申请人不仅需要美国雇主,而且需有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Permanent Job Offer),并由其雇主为其向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 简称DOL)申请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简称LC)。 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再由雇主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第二优先移民申请(EB-2 I-140)。 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则是特例,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或有能力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项目优势
- 无需申请劳工证,无需雇主担保。
- 每年EB-2(NIW)名额多达40000个。
- 无语言和年龄要求
- 无需投资,无投资风险。
- 全家移民,获得永久绿卡,包括本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未婚子女。
- 全家抵美后,立即享受永久居民权益。
- 自由定居: 登陆后,申请人可以在美国的任何地方居住或从事各种生意活动。
- 子女在美上学可享受低廉学费,毕业后可自由找工作
申请条件
高学位人士:
- 硕士或博士学位持有者;美国学位或者等同的外国学位均可。
- “学士学位+至少五年专业工作经验=硕士学位”。
科学、艺术和商业方面的特殊人才须满足以下六条中的至少三条:
- 持有专业学位、文凭或培训证书。
- 拥有至少十年专业工作经验。
- 持有执业证书(如各类专业工程师证书)。
- 享受高薪或高酬。
- 拥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
- 获得同行、政府机关、专业组织或商业组织的赞许或表彰。
申请流程
第一步
签约付款
第二步
定制方案
第三步
准备材料
第四步
递交申请
第五步
移民局批复
第六步
递交NVC
选择国内转身份,材料都会转至签证中心(nvc),之后转领事馆。
第七步
体检
第八步
面试
所有移民签证面试,都是在领事馆进行。
第九步
获得签证
获得贴签护照及登陆纸,签证有效期内登陆美国,通常6个月内。
第十步
领取绿卡
登陆后可重新选择绿卡收取地址,2个月内绿卡将邮寄到收件地址。
NIW国家利益豁免Q&A
A: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Waiver,简称NIW)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的一个特例。通常情况下,职业移民第二优先需要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并且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前要事先获得批准的劳工证(LaborCertification,简称LC)。但是,美国政府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考虑,优先照顾对美国利益有贡献的外籍人士,使得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籍人士,通过国家利益豁免这一渠道,在无需雇主以及劳工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并获得绿卡。
A:这些申请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主要凭个人成就来满足要求获取绿卡。它主要包括了三大类:EB-1A特殊技能人才,EB-1B杰出研究人员/教授,EB2中的NIW国家利益豁免。和常规的绿卡申请三部曲(劳工证,I-140,I-485)比起来,NIW不需要走第一步,三步并作两步走。EB1A和EB1B不需要走第一步,后面两步同时进行,可以三步并作一步走。以劳工证的方式申请绿卡雇主要出钱,要登广告,只要出现了最低限度满足要求的美国工人,你的绿卡申请就有可能半途而止。但EB-1/NIW不需要打广告,也不需要雇主掏律师费,只要你心动,就可以行动。
A:由于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的一个特例,申请人必须是「高学位(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或者「突出技能的外国人」。但是请注意,满足最低标准并不证明就可以获得申请的批准。
A:高等学位即指硕士或以上学位,比如M.A.,M.S.,M.E.,M.D.或Ph.D.。申请人必须拥有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力,并且在需要学士学位以上的工作领域内工作,或者是在传统的专业领域内工作,比如律师、医生、建筑师、工程师或教师。学士学位另加五年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者也算满足「高等学位」的要求。
A:根据美国移民局相关规定,”突出技能外国人”指的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突出技能,或者满足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条:
1.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3.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从业执照;
4.申请人由于自己的突出技能所获得薪水或其它报酬;
5.申请人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6.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7.注意,在美国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在美国之外获得由美国认可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请人不必证明自己是突出技能外国人。
A:不。以前大家有一些误解,认为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其实,申请人只需证明自己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员,或者是突出技能国人。证明自己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是没有必要的。请注意,这只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基本标准,并不能保证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定会取得成功。
A:申请国家利益豁免需要递交移民局I-140表格和劳工部ETA-750B表格,以及能够证明申请人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员或突出技能外国人的相关材料。除此之外,根据移民法规定,没有其他必交的资料。但是,我们建议申请人还应递交由申请人所在的领域内的杰出人士出具的推荐信和由资深移民律师起草的申请书,这些材料也是相当重要的。
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您注意,仅满足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对文件资料的最低要求并不能保证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定会取得成功。
A: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Waiver,简称NIW)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的一个特例。通常情况下,职业移民第二优先需要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并且在递交移民申请之前要事先获得批准的劳工证(LaborCertification,简称LC)。但是,美国政府基于美国国家利益的考虑,优先照顾对美国利益有贡献的外籍人士,使得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籍人士,通过国家利益豁免这一渠道,在无需雇主以及劳工证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并获得绿卡。
A:这些申请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主要凭个人成就来满足要求获取绿卡。它主要包括了三大类:EB-1A特殊技能人才,EB-1B杰出研究人员/教授,EB2中的NIW国家利益豁免。和常规的绿卡申请三部曲(劳工证,I-140,I-485)比起来,NIW不需要走第一步,三步并作两步走。EB1A和EB1B不需要走第一步,后面两步同时进行,可以三步并作一步走。以劳工证的方式申请绿卡雇主要出钱,要登广告,只要出现了最低限度满足要求的美国工人,你的绿卡申请就有可能半途而止。但EB-1/NIW不需要打广告,也不需要雇主掏律师费,只要你心动,就可以行动。
A:由于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中的的一个特例,申请人必须是「高学位(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专业人员」或者「突出技能的外国人」。但是请注意,满足最低标准并不证明就可以获得申请的批准。
A:高等学位即指硕士或以上学位,比如M.A.,M.S.,M.E.,M.D.或Ph.D.。申请人必须拥有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力,并且在需要学士学位以上的工作领域内工作,或者是在传统的专业领域内工作,比如律师、医生、建筑师、工程师或教师。学士学位另加五年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者也算满足「高等学位」的要求。
A:根据美国移民局相关规定,”突出技能外国人”指的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突出技能,或者满足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条:
1.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3.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从业执照;
4.申请人由于自己的突出技能所获得薪水或其它报酬;
5.申请人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6.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7.注意,在美国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在美国之外获得由美国认可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请人不必证明自己是突出技能外国人。
1.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
2.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
3.有在相关领域的专业从业执照;
4.申请人由于自己的突出技能所获得薪水或其它报酬;
5.申请人是专业协会的会员;
6.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并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点由同事、政府机关、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证明。
7.注意,在美国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在美国之外获得由美国认可的硕士或以上学位的申请人不必证明自己是突出技能外国人。
A:不。以前大家有一些误解,认为申请国家利益豁免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其实,申请人只需证明自己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员,或者是突出技能国人。证明自己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是没有必要的。请注意,这只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基本标准,并不能保证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定会取得成功。
A:申请国家利益豁免需要递交移民局I-140表格和劳工部ETA-750B表格,以及能够证明申请人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员或突出技能外国人的相关材料。除此之外,根据移民法规定,没有其他必交的资料。但是,我们建议申请人还应递交由申请人所在的领域内的杰出人士出具的推荐信和由资深移民律师起草的申请书,这些材料也是相当重要的。
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您注意,仅满足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对文件资料的最低要求并不能保证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定会取得成功。
在这里,我们再次提醒您注意,仅满足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对文件资料的最低要求并不能保证您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一定会取得成功。
A:1998年8月之前,美国移民局USCIS(当时称作移民归化局INS)对国家利益豁免采取宽大政策。但是,根据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AppealUnit)对1998年8月7日的纽约州交通部案做出的处理决定,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标准被提高了。
在考虑一名外籍人士是否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会带来实质性的有益影响时,以下三个因素比较重要:
1.必须证明申请人的工作领域与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内在的实质的联系;
2.必须证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会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产生有益的影响,意思就是,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不能仅对美国的某一地区产生影响。
3.必须证明如果要求申请人先申请劳工证,会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这一职位由美国工人担任,是与美国的国家利益背道而驰的。
劳工证申请过程是为了保护与申请人有相同资格的美国人的利益的。申请人必须证明由申请人担任这一职位可以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的有益影响将比由美国员工担任这一职位所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
所有这些要求中,最基本的就是要满足第三条。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可以和国家利益联系上,而且大多数都可以适用全国范围内的标准。比如,在纽约州交通部案中,虽然申请人只在纽约州的桥梁工程工作,但是他成功地证明了他的工作对整个国家的交通系统都会有影响,因为跨州旅行的人都会用到纽约州的桥梁。但是,要想证明第三点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建议申请人咨询资深的移民律师。
在考虑一名外籍人士是否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会带来实质性的有益影响时,以下三个因素比较重要:
1.必须证明申请人的工作领域与美国的国家利益有内在的实质的联系;
2.必须证明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会在美国全国范围内产生有益的影响,意思就是,申请人所从事的工作不能仅对美国的某一地区产生影响。
3.必须证明如果要求申请人先申请劳工证,会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申请人必须证明如果这一职位由美国工人担任,是与美国的国家利益背道而驰的。
劳工证申请过程是为了保护与申请人有相同资格的美国人的利益的。申请人必须证明由申请人担任这一职位可以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的有益影响将比由美国员工担任这一职位所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
所有这些要求中,最基本的就是要满足第三条。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可以和国家利益联系上,而且大多数都可以适用全国范围内的标准。比如,在纽约州交通部案中,虽然申请人只在纽约州的桥梁工程工作,但是他成功地证明了他的工作对整个国家的交通系统都会有影响,因为跨州旅行的人都会用到纽约州的桥梁。但是,要想证明第三点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建议申请人咨询资深的移民律师。
A:原则是「立足於现在,著眼於未来」。由於国家利益豁免就是以未来可预期的国家利益为基础的,所以最重要的就是证明根据申请人过去的成就,来预期他未来可以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有益的影响。
A: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要求是比较抽像的,不是说申请人拥有了哪些文件,达到硬性标准就一定可以成功。相对来说,EB-1(a)和EB-1(b)的要求就比较确定。比如,张先生获得过十多个国际性的大奖,在专业期刊上又发表过30多篇文章,担任多家期刊的评委工作,多次参与评议他人的作品。这样的条件我们的建议是去申请EB-1(a),因为由于EB-1(a)的要求比较确定,像张先生这样的条件获得批准的机率的确定性相对就比较大。
A:只强调申请人的个人技能和特殊背景是不够的,而申请人的个人技能和特殊背景可以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才是重要的,而且这种利益应该大於保护美国工人的利益这一国家利益。
A:申请人及其律师负有举证责任。
A:可以。因为国家利益豁免不需要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所以只要满足条件,在读博士生完全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A:移民局对此没有特别规定。由美国移民局对不同的申请案作出不同的要求。当然,如果您发表的作品越多,对您的申请来说也越有利,获得成功的机会就越高。
A:不需要。纽约州交通部案明确指出证明申请人工作领域内出现劳力短缺并不是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考虑因素。
A:还有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如果您符合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的要求,就可以不用先申请并获得劳工证。在职业移民第一优先中,如果您符合「杰出人才」EB-1(a)的要求,就不需要雇主提供永久工作职位;如果您符合「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的要求,就可以由雇主出面担保申请。
A:不需要。无论您是在美国还是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您都可以申请国家利益豁免。但是,如果您不在美国境内,申请成功的难度会比较大,一是由于您身在美国之外,比较难以证明自己的工作和美国的国家利益之间的联系;二是在美国之外比较难邀请美国的专家学者来为您出具推荐信;三是,对于非英语国家来说,申请人的作品的语言是非英语的,这也是一种障碍。
A:推荐信一般由申请人的工作领域或相关领域内的专家或权威学者出具的。信的内容主要表明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的能力和成就,以及申请人的工作可以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的好处。在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推荐信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A:一般来说需要。但是如果你获得了诺贝尔奖,把你的名片寄过去,表达想移民美国的意向,那边就把绿卡寄过来了,一封信都不需要。不过对一般人而言,如果没有这些“一锤定音”的证据,最好能有推荐信来简明扼要地阐述你的贡献,描画你的影响。
移民官一般没有你的专业背景,他们可以通过推荐信深入浅出地了解你的成就。你展示的成就是物证,专家的话是人证。人证和物证加起来,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移民官一般没有你的专业背景,他们可以通过推荐信深入浅出地了解你的成就。你展示的成就是物证,专家的话是人证。人证和物证加起来,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A:获得推荐信的渠道有很多。推荐人,不见得越有名越好。一般说来申请人应该找自己的工作领域内的专家来写推荐信,说明申请人在该领域做出过重要贡献,也获得了高度认可。
其他渠道就是曾经使用过申请人的工作成果的公司的高级领导人员,现任或者以前的雇主。我们还建议您应该获得一些没有和您一起工作过的人士写的推荐信,因为这样的推荐信比由熟知您的人士写的更有份量。
推荐者来源最好广泛一些。不要所有的信都从一个州或者一个学校来。最好有学术界的,应用界的,有民间的,有官方的,有相熟的,有独立的,有本州的, 有外州的, 有美国的,也有国际的。 最好有超过一半的信从和你没有工作关系没有亲属关系的相对独立的人那里获得。从你的母国来的信,一般被认为带有“个人帮忙性质”, 而没有太多说服力。 如果你的所有推荐者都有中国人的名字, 移民官会认为你的影响力局限于你的族群里。
推荐者来源最好广泛一些。不要所有的信都从一个州或者一个学校来。最好有学术界的,应用界的,有民间的,有官方的,有相熟的,有独立的,有本州的, 有外州的, 有美国的,也有国际的。 最好有超过一半的信从和你没有工作关系没有亲属关系的相对独立的人那里获得。从你的母国来的信,一般被认为带有“个人帮忙性质”, 而没有太多说服力。 如果你的所有推荐者都有中国人的名字, 移民官会认为你的影响力局限于你的族群里。
A:不是。移民局并没有规定推荐信的数量。一般情况下5到7封就够了。很强的案子可以少一些推荐信。
A: 一两页就够了。好的推荐信在于“有效信息”而不在于篇幅。 移民官天天看信,时间压力大,越长的信,往往越招他们讨厌。简练,概括,少一些技术上的术语,记载了有效信息的推荐信才是移民官所乐见的。
A:当然是越强越好。推荐信最好能够热情赞美申请人的能力,天赋,做出的成就还有其工作将会给美国的国家利益带来的有益影响。由于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推荐信,所以我们建议您寻求资深移民律师的协助来准备这些推荐信,这一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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